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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

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的技术要点

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

  1、厂址选择

  用地是否符合当地城市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是否符合国家土地政策。除国家及地方法规、标准、政策禁止污染类项目选址的区域外,以下区域一般不得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

  (1)大中城市建成区和城市规划区;

  (2)城镇或大的集中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3)可能造成敏感区环境保护目标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区域。

  2、技术和装备

  (1)除采用流化床焚烧炉处置生活垃圾的发电项目,其消耗热量中常规燃料的消耗量按照热值换算可不超过总消耗量的20%外,采用其他焚烧炉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不得掺烧常规燃料。

  (2)采用国外先进成熟技术和装备,要同步引进配套的环保技术,在满足我国排放标准前提下,其污染物排放限值应达到引进设备配套污染控制设施的设计运行值要求。

  3、污染物控制

  (1)燃烧设备须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规定的“焚烧炉技术要求”;采取有效污染控制措施,确保烟气中的SO2、NOX、二噁英、HCl等酸性气体及其它烟气污染物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表3“焚烧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预留脱氮条件;安装烟气自动连续监测装置。

  (2)酸碱废水、冷却水排污水及其它工业排水处理处置是否可行;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能否确保垃圾渗滤液全部焚烧,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发生故障产生事故排放,是否设置足够容积的垃圾渗滤液事故收集池。

  (3)工程应设置相应的磁选设备,对金属进行分离并进行回收;焚烧炉渣与除尘设备收集的焚烧飞灰应分别收集、贮存和运输,焚烧炉渣按《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进行贮存、处置,焚烧飞灰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进行贮存、处置。

  4、垃圾的收集、运输和贮存

  垃圾来源、供应量落实、可靠;运输路线合理,运输车须密闭且有防止垃圾渗滤液的滴漏措施;对垃圾贮存坑和事故收集池底部及四壁采取防止垃圾渗滤液渗漏的措施;采取有效防止恶臭污染物外逸的措施。另外,危险废物不得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电厂进行处理。

  5、卫生防护距离

  按照产生的HCl等酸性气体及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等无组织排放源强计算并确定卫生防护距离。

  6、环境风险

  设置环境风险影响评价专章,根据工程与环境特点,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防范应急预案,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污染物总量控制

  工程新增的污染物排放量,须提出区域平衡方案,明确总量指标来源,实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

  8、用水

  垃圾发电项目用水要符合国家用水政策(鼓励用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北方缺水地区限制取用地表水、严禁使用地下水,北方缺水地区生物质发电项应采取空冷方式)。

  二、农林生物质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类项目

  1、农林生物质的范围

  农林生物质的种类包括农作物的秸秆、壳、根,木屑、树枝、树皮、边角木料,甘蔗渣等。

  2、厂址选择

  (1)地方政府应根据当地生物质资源分布情况和合理运输半径,进行综合规划、合理布局,制定农林生物质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类项目发展规划。

  (2)厂址用地应符合当地城市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符合国家土地政策;原则上大中城市建成区和城市规划区、城镇或大的集中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以及可能造成敏感区环境保护目标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区域,不得新建农林生物质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项目。

  2、技术和装备

  (1)锅炉必须以农林生物质为燃料,不应与煤、矸石或其它矿物燃料混烧。

  (2)采用国外成熟技术和装备,要同步引进配套的环保技术和污染控制设施。在满足我国排放标准前提下,其污染物排放限值应达到引进设备配套污染控制设施的设计运行值要求。

  秸秆发电项目原则上选择12MW及以上机组规模。

  3、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台出力65t/h以上采用甘蔗渣、锯末、树皮等生物质燃料的发电锅炉,参照《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火力发电锅炉的污染物控制要求执行。

  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采用甘蔗渣、锯末、树皮等生物质燃料的发电锅炉,参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

  有地方排放标准且严于国标的,执行地方排放标准。

  引进国外燃烧设备的项目,在满足我国排放标准前提下,其污染物排放限值应达到引进设备配套污染控制设施的设计运行值要求。

  (2)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根据生物质发电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其产生的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浓度的厂界排放限值,分别按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5-93)表1相应级别的指标执行,如环境空气二类区,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5-93)二级标准限值。

  掺烧常规燃料(如煤炭),其煤堆场煤尘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其单位法定周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4、污染物控制

  采取的烟气治理措施,能确保烟尘等污染物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采用有利于减少NOX产生的低氮燃烧技术,并预留脱氮装置空间;

  配备贮灰渣装置或设施,配套灰渣综合利用设施,做到灰渣全部综合利用。

  5、恶臭卫生防护距离

  按照其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等)无组织排放源强确定合理的卫生防护距离。

  6、原料的来源、收集、运输和贮存

  落实稳定的农林生物质来源,配套合理的秸秆收集、运输、贮存、调度和管理体系;原料场须采取可行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

  7、用水

  农林生物质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项目用水是否符合国家用水政策(鼓励用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北方缺水地区限制取用地表水、严禁使用地下水,北方缺水地区生物质发电项应采取空冷方式)。

  8、环境风险

  设置环境风险影响评价专章,根据项目特点及环境特点,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防范应急预案,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垃圾填埋气发电及沼气发电类项目

  1、厂址选择

  用地符合当地城市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符合国家土地政策;避开城市上风向、村庄等敏感目标。厂址应与垃圾填埋场统筹规划。

  2、技术和装备

    采用国外先进成熟技术和装备,要同步引进配套的环保技术和污染控制设施,在满足我国排放标准前提下,其污染物排放限值应达到引进设备配套污染控制措施的设计运行值要求。

  3、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台出力65t/h以的发电锅炉,参照《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规定的燃气轮机组的污染物控制要求执行。

  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的发电锅炉,参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

  有地方排放标准且严于国标的,执行地方排放标准。

     引进国外燃烧设备的项目,在满足我国排放标准前提下,其污染物排放限值应达到引进设备配套污染控制设施的设计运行值要求。

  (2)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根据生物质发电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其产生的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浓度的厂界排放限值,分别按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5-93)表1相应级别的指标执行,如环境空气二类区,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5-93)二级标准限值。

  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4、污染物控制

  采取的垃圾填埋气和沼气预处理及烟气治理措施,要确保烟尘等污染物达到国家排放标准;锅炉的燃烧系统应采用有利于减少NOX产生的低氮燃烧技术,并预留脱氮装置空间。

  5、恶臭卫生防护距离

  按照其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等)无组织排放源强确定合理的卫生防护距离。

  6、环境风险

  是否设置环境风险影响及对策章节,并根据项目特点及环境特点,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防范应急预案,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用水

  垃圾发电项目用水须符合国家用水政策(鼓励用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北方缺水地区限制取用地表水、严禁使用地下水,北方缺水地区生物质发电项应采取空冷方式)。

关于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6年1月1日起实施),鼓励生物质能的发展,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生物质发电项目主要为农林生物质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垃圾填埋气发电及沼气发电项目。

  二、现阶段,采用流化床焚烧炉处理生活垃圾的发电项目,因采用原料热值较低,其消耗热量中常规燃料的消耗量按照热值换算可不超过总消耗量的20%。其他新建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原则上不得掺烧常规燃料,否则不得按照生物质发电项目进行申报和管理。国家鼓励对常规火电项目进行掺烧生物质的技术改造,当生物质掺烧量按照热值换算低于80%时,应按照常规火电项目进行管理。

  三、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应充分发挥当地的优势,合理规划和布局,防止盲目布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要以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规划为基础,确定合理的布局及建设规模。秸秆发电项目原则上应布置在农作物相对集中地区,要充分考虑秸秆产量和合理的运输半径;林木生物质发电项目原则上布置在重点林区;沼气发电项目要与大型畜禽养殖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工业企业的废水处理工程配套建设。在采暖地区县级城镇周围建设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应尽量结合城镇集中供热,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

  四、生物质发电项目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除生活垃圾填埋气发电及沼气发电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外,其他生物质发电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他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审批完成后三个月内,将审批文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在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工作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具体技术要点详见附件):

  (一)切实做好生物质发电项目的选址和论证工作。根据区域总体规划及生物质资源分布特点,深入论证生物质发电项目选址的可行性。一般不得在大中城市建成区、规划区新建生物质发电项目。

  (二)做好污染预防和厂址周边环境保护。应根据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明确合理的防护距离要求,防止对周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不利影响。

  (三)结合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发展现状,明确严格的污染物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引进国外设备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应不高于引进国同类设备的排放限值。

  (四)采用农林生物质、生活垃圾等作为原燃料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必须考虑原燃料收集、运输、贮存环节的环境影响。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督促企业落实风险防范应急预案,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附件: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的技术要点

   

  二○○六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环保 生物质发电 环评 通知

  抄    送:各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房地产等社会区域内环评报告应包括26方面内容

1、“工程内容”应详细,包括:建多少栋(幢),每多少层,各层主要功能,是否配备用柴油发电机、中央空调、餐饮功能等。
2、补充现状图:拟建址现状照片及四周现状照片需写入环评报告中。
3、裙楼设有冷水塔项目:应反映冷却塔位置,四至敏感点的距离,预测分析对四周敏感点的影响,并建议竖立明显的公示牌。
4、属变更性质的项目,需把原项目的批复意见作为报批附件。属移址的需在图中标示原项目位置和现项目位置。
5、对大型房地产项目(总体设计开发,分期建设),在分期报建环评报告中首先应明确污水建设的期限,明确污水处理排放去向,或与现有开发项目污水处理的依托关系等。
6、对于排入市政城市污水处理厂集污管网项目,如不能明确接口位置或管网尚未建成时,依据市政园林局与市环保局座谈会议纪要(市政园林局要[2006]80号)文的要求,需先征得市政园林局的批复意见。
7、需分析外环境(高架路、变电站、高压线、凉水塔、垃圾压缩站、厨房等)对项目建设的影响情况,必要时提出规划调整建议。最好能提供同类型情况的实测数据,对本项目影响的最大点应有具体预测数值。
对为减轻外环境影响的措施,应首先考虑规划布局的调整,其次再考虑上措施。
8、需有公建设施的位置分布图
9、需提供由规划局盖章确认的图纸
10、学校项目应明确是否有实验室,若有,则提出废水废气的处理措施。
11、《报告表》中“污染物排放标准”栏中应列明各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12、有内置烟管的应提供有明确位置及排口位置的平、剖面图。
13、凡拟变更发电机功率的项目,应论述原设计用电量负荷和现实际用电量负荷的情况。列出按消防要求必备应急电源的设备和设施。分析原内置烟井是否满足变更后的废气排放。
14、先定功能,后招商的餐饮项目,应从内置烟井的大小分析确定可设置炉头的最大风量,根据不同风量大小的炉头确定可设置的炉头数。
15、对环评批复发出已超过一年的变更项目,重新编报环评时,应对照原环评文件,分析现周边环境的变化情况及其可能的影响。
16、四置图中应标出对本项目可能造成影响的外环境与本项目的距离。
17、凡先建后补报的项目,环评文件中应说明该项目建设的时间,投入运营的时间。同时应提供项目建设时,其他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18、分期建设的项目应提供环保局对原总体的批复意见。
19、商住楼内新增餐饮功能,必须严格对照《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内容,逐条明确项目建设是否符合要求。
20、配套厨房的餐饮项目,应提供厨房油烟排放管的走向图。同时在废气影响分析章节中,应根据排烟管的高度(具体多少米)、排口朝向并结合广州市的常年风向,分析油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1、“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中应对规划布局合理性进行分析,必要时应提出调整建议
22、凡四置图中标明空地的,应了解空地的规划功能,并根据其规划考虑本项目的布局。
23、目前,一提到噪声,环评的普遍写法是“做好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而不是按建设内容有针对性的提出具体措施。
减振应主要针对机座(发电机或中央安全系统主机等)和排烟管(现多数为内置,则问题不大);
隔声、吸声主要针对为大噪声设备而独立设置的隔离房屋而言;
消声、吸声则主要针对风机或尾气排管。
24、目前,对交通干线旁的教学楼,环评的普遍写法是一律要求教室安装“密闭性能好的双层铝合金窗”。现要求,先找同类的项目进行实测:①对同一房间,掌握隔声和开窗的噪声值;②对同一栋楼,了解面向道路和背向道路的噪声值;从而先考虑是否可通过规划布局调整(如:教室布在背向道路的一侧)是否可满足要求,其次再考虑上措施。
25、对规划局要求建设的公建设施,原则上不可不建。但可分析其影响,若确有影响的,不能建议取消,只能建议调整规划布局,并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何调整的具体建议及需采取何种措施后可上。
26、对地下车库的废气排放,要求明确排风口的数量、高度、朝向等,并对排风口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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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

十四中工业废水处理方法

1、含酚废水有何危害,怎样处理?   
   
   含酚废水主要来自焦化厂、煤气厂、石油化工厂、绝缘材料厂等工业部门以及石油裂解制乙烯、合成苯酚、聚酰胺纤维、合成染料、有机农药和酚醛树脂生产过程。含酚废水中主要含有酚基化合物,如苯酚、甲酚、二甲酚和硝基甲酚等。酚基化合物是一种原生质毒物,可使蛋白质凝固。水中酚的质量浓度达到0102mg/L时,鱼肉即有异味,不能食用;质量浓度增加到1mg/L,会影响鱼类产卵,含酚5—10mg/L,鱼类就会大量死亡。饮用水中含酚能影响人体健康,即使水中含酚质量浓度只有0.002mgL,用氯消毒也会产生氯酚恶臭。通常将质量浓度为1000mg/L的含酚废水.称为高浓度含酚废水,这种废水须回收酚后,再进行处理。质量浓度小于1000mg/L的含酚废水,称为低浓度含酚废水。通常将这类废水循环使用,将酚浓缩回收后处理。回收酚的方法有溶剂萃取法、蒸汽吹脱法、吸附法、封闭循环法等。含酚质量浓度在300mg/L以下的废水可用生物氧化、化学氧化、物理化学氧化等方法进行处理后排放或回收。

2、含汞废水怎样治理,含汞化合物有何特性?
      
含汞废水主要来源于有色金属冶炼厂、化工厂、农药厂、造纸厂、染料厂及热工仪器仪表厂等。从废水中去除无机汞的方法有硫化物沉淀法、化学凝聚法、活性炭吸附怯、金属还原法、离子交换法和微生物法等。一般偏碱性含汞废水通常采用化学凝聚法或硫化物沉淀法处理。偏酸性的含汞废水可用金属还原法处理。低浓度的含汞废水可用活性炭吸附法、化学凝聚法或活性污泥法处理,有机汞废水较难处理,通常先将有机汞氧化为无机汞,而后进行处理。
      
各种汞化合物的毒性差别很大。元素汞基本无毒;无机汞中的升汞是剧毒物质,有机汞中的苯基汞分解较快,毒性不大;甲基汞进入人体很容易被吸收,不易降解,排泄很慢,特别是容易在脑中积累。毒性最大,如水俣病就是由甲基汞中毒造成的。

3、含油废水有何特性,怎样治理?
   
  含油废水主要来源于石油、石油化工、钢铁、焦化、煤气发生站、机械加工等工业部门。废水中油类污染物质,除重焦油的相对密度为11以上外,其余的相对密度都小于1。油类物质在废水中通常以三种状态存在。(1)浮上油,油滴粒径大于100µm,易于从废水中分离出来。(2)分散油.油滴粒径介于10100µm之间,恳浮于水中。(3)乳化油,油滴粒径小于10µm,不易从废水中分离出来。由于不同工业部门排出的废水中含油浓度差异很大,如炼油过程中产生废水,含油量约为1501000mg/L,焦化废水中焦油含量约为500800mg/L,煤气发生站排出废水中的焦油含量可达20003000mg/L。因此,含油废水的治理应首先利用隔油池,回收浮油或重油,处理效率为60%一80%,出水中含油量约为100200mg/L;废水中的乳化油和分散油较难处理,故应防止或减轻乳化现象。方法之一,是在生产过程中注意减轻废水中油的乳化;其二,是在处理过程中,尽量减少用泵提升废水的次数、以免增加乳化程度。处理方法通常采用气浮法和破乳法。

4、重金属废水来源及其处理原则是什么?
      重金属废水主要来自矿山、冶炼、电解、电镀、农药、医药、油漆、颜料等企业排出的废水。废水中重金属的种类、含量及存在形态随不同生产企业而异。由于重金属不能分解破坏,而只能转移它们的存在位置和转变它们的物理和化学形态。例如,经化学沉淀处理后,废水中的重金属从溶解的离子形态转变成难溶性化台物而沉淀下来,从水中转移到污泥中;经离子交换处理后,废水中的重金属离子转移到离子交换树脂上,经再生后又从离子交换树脂上转移到再生废液中。因此,重金属废水处理原则是:首先,最根本的是改革生产工艺.不用或少用毒性大的重金属;其次是采用合理的工艺流程、科学的管理和操作,减少重金属用量和随废水流失量,尽量减少外排废水量。重金属废水应当在产生地点就地处理,不同其他废水混合,以免使处理复杂化。更不应当不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以免扩大重金属污染。对重金属废水的处理,通常可分为两类;一是使废水中呈溶解状态的重金属转变成不溶的金属化合物或元素,经沉淀和上浮从废水中去除.可应用方法如中和沉淀法、硫化物沉淀法、上浮分离法、电解沉淀(或上浮)法、隔膜电解法等;二是将废水中的重金属在不改变其化学形态的条件下进行浓缩和分离,可应用方法有反渗透法、电渗析法、蒸发法和离子交换法等。这些方法应根据废水水质、水量等情况单独或组合使用。

5、怎样处理含氰废水?
     
含氰废水主要来自电镀、煤气、焦化、冶金、金属加工、化纤、塑料、农药、化工等部门。含氰废水是一种毒性较大的工业废水,在水中不稳定,较易于分解,无机氰和有机氰化物皆为剧毒性物质,人食入可引起急性中毒。氰化物对人体致死量为018,氰化钾为012g,水体中氰化物对鱼致死的质量浓度为00401mg/L。含氰废水治理措施主要有:(1)改革工艺,减少或消除外排含氰废水,如采用无氰电镀法可消除电镀车间工业废水。(2)含氰量高的废水,应采用回收利用,含氰量低的废水应净化处理方可排放。回收方法有酸化曝气碱液吸收法、蒸汽解吸法等。治理方法有碱性氯化法、电解氧化法、加压水解法、生物化学法、生物铁法、硫酸亚铁法、空气吹脱法等。其中碱性氯化法应用较广,硫酸亚铁法处理不彻底亦不稳定,空气吹脱法既污染大气,出水又达不到排放标准.较少采用。

6、农药废水的特点及其处理方法是什么?
   
  农药品种繁多,农药废水水质复杂.其主要特点是(1)污染物浓度较高,化学需氧量(COD)可达每升数万mg;(2)毒性大,废水中除含有农药和中间体外,还含有酚、砷、汞等有毒物质以及许多生物难以降解的物质;(3)有恶臭,对人的呼吸道和粘膜有刺激性;(4)水质、水量不稳定。因此,农药废水对环境的污染非常严重。农药废水处理的目的是降低农药生产废水中污染物浓度,提高回收利用率,力求达到无害化。农药废水的处理方法有活性炭吸附法、湿式氧化法、溶剂萃取法、蒸馏法和活性污泥法等。但是,研制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农药,这是农药发展方向。一些国家已禁止生产六六六等有机氯、有机汞农药,积极研究和使用微生物农药,这是一条从根本上防止农药废水污染环境的新途径。

7、食品工业废水污染特点及其处理方法是什么?
         
  食品工业原料广泛,制品种类繁多,排出废水的水量、水质差异很大。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有(1)漂浮在废水中固体物质,如菜叶、果皮、碎肉、禽羽等;(2)悬浮在废水中的物质有油脂、蛋白质、淀粉、胶体物质等;(3)溶解在废水中的酸、碱、盐、糖类等:(4)原料夹带的泥砂及其他有机物等;(5)致病菌毒等。食品工业废水的特点是有机物质和悬浮物含量高,易腐败,一般无大的毒性。其危害主要是使水体富营养化,以致引起水生动物和鱼类死亡,促使水底沉积的有机物产生臭味,恶化水质,污染环境。
     
食品工业废水处理除按水质特点进行适当预处理外,一般均宜采用生物处理。如对出水水质要求很高或因废水中有机物含量很高,可采用两级曝气池或两级生物滤池,或多级生物转盘.或联合使用两种生物处理装置,也可采用厌氧需氧串联的生物处理系统。

8、怎样处理造纸工业废水?
    造纸废水主要来自造纸工业生产中的制浆和抄纸两个生产过程。制浆是把植物原料中的纤维分离出来,制成浆料,再经漂白;抄纸是把浆料稀释、成型、压榨、烘干,制成纸张。这两项工艺都排出大量废水。制浆产生的废水,污染最为严重。洗浆时排出废水呈黑褐色,称为黑水,黑水中污染物浓度很高,BOD高达5—40g/L,含有大量纤维、无机盐和色素。漂白工序排出的废水也含有大量的酸碱物质。抄纸机排出的废水,称为白水,其中含有大量纤维和在生产过程中添加的填料和胶料。造纸工业废水的处理应着重于提高循环用水率,减少用水量和废水排放量,同时也应积极探索各种可靠、经济和能够充分利用废水中有用资源的处理方法。例如浮选法可回收白水中纤维性固体物质,回收率可达95%,澄清水可回用;燃烧法可回收黑水中氢氧化纳、硫化钠、硫酸钠以及同有机物结合的其他钠盐。中和法调节废水pH值;混凝沉淀或浮选法可去除废水中悬浮固体;化学沉淀法可脱色;生物处理法可去除BOD,对牛皮纸废水较有效;湿式氧化法处理亚硫酸纸浆废水较为成功。此外,国内外也有采用反渗透、超过滤、电渗析等处理方法。

9、怎样处理印染工业废水?
      
印染工业用水量大,通常每印染加工1t纺织品耗水100200t.其中80%一90%以印染废水排出。常用的治理方法有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回收利用:(1)废水可按水质特点分别回收利用,如漂白煮炼废水和染色印花废水的分流,前者可以对流洗涤.一水多用,减少排放量;(2)碱液回收利用,通常采用蒸发法回收,如碱液量大,可用三效蒸发回收,碱液量小,可用薄膜蒸发回收;(3)染料回收.如士林染料可酸化成为隐巴酸,呈胶体微粒.悬浮于残液中,经沉淀过滤后回收利用。
      
无害化处理可分:(1)物理处理法有沉淀法和吸附法等。沉淀法主要去除废水中悬浮物;吸附法主要是去除废水中溶解的污染物和脱色。(2)化学处理法有中和法、混凝法和氧化法等。中和法在于调节废水中的酸碱度,还可降低废水的色度;混凝法在于去除废水中分散染料和胶体物质;氧化法在于氧化废水中还原性物质,使硫化染料和还原染料沉淀下来。(3)生物处理法有活性污泥、生物转盘、生物转筒和生物接触氧化法等。为了提高出水水质,达到排放标准或回收要求.往往需要采用几种方法联合处理。

10、怎样处理染料生产废水?
    染料生产废水含有酸、碱、盐、卤素、烃、胺类、硝基物和染料及其中间体等物质,有的还含有吡啶、氰、酚、联苯胺以及重金属汞、镉、铬等。这些废水成分复杂.具有毒性,较难处理。因此染料生产废水的处理.应根据废水的特性和对它的排放要求.选用适当的处理方法。例如:去除固体杂质和无机物,可采用混凝法和过滤法;去除有机物和有毒物质主要采用化学氧化法、生物法和反渗透法等;脱色一般可采用混凝法和吸附法组成的工艺流程,去除重金属可采用离子交换法等。

11、怎样处理化学工业废水?
   
   化学工业废水主要来自石油化学工业、煤炭化学工业、酸碱工业、化肥工业、塑料工业、制药工业、染料工业、橡胶工业等排出的生产废水。化工废水污染防治的主要措施是:首先应改革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污染物,防止废水外排,进行综合利用和回收;必须外排的废水,其处理程度应根据水质和要求选择。一级处理主要分离水中的悬浮固体物、胶体物、浮油或重油等。可采用水质水量调节、自然沉淀、上浮和隔油等方法。二级处理主要是去除可用生物降解的有机溶解物和部分胶体物,减少废水中的生化需氧量和部分化学需氧量,通常采用生物法处理。经生物处理后的废水中,还残存相当数量的COD,有时有较高的色、嗅、味,或因环境卫生标准要求高,则需采用三级处理方法进一步净化。三级处理主要是去除废水中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污染物和溶解性无机污染物。常用的方法有活性炭吸附法和臭氧氧化法,也可采用离子交换和膜分离技术等。各种化学工业废水可根据不同的水质、水量和处理后外排水质的要求,选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12、酸碱废水的特性及其处理原则是什么?
     酸性废水主要来自钢铁厂、化工厂、染料厂、电镀厂和矿山等,其中含有各种有害物质或重金属盐类。酸的质量分数差别很大,低的小于1%,高的大于10%。碱性废水主要来自印染厂、皮革厂、造纸厂、炼油厂等。其中有的含有机碱或含无机碱。碱的质量分数有的高于5%,有的低于1%。酸碱废水中,除含有酸碱外,常含有酸式盐、碱式盐以及其他无机物和有机物。
      
酸碱废水具有较强的腐蚀性,需经适当治理方可外排。治理酸碱废水一股原则是:(1)高浓度酸碱废水,应优先考虑回收利用,根据水质、水量和不同工艺要求,进行厂区或地区性调度,尽量重复使用:如重复使用有困难,或浓度偏低,水量较大,可采用浓缩的方法回收酸碱。(2)低浓度的酸碱废水,如酸洗槽的清洗水,碱洗槽的漂洗水,应进行中和处理。
      
对于中和处理,应首先考虑以废治废的原则。如酸、碱废水相互中和或利用废碱()中和酸性废水,利用废酸中和碱性废水。在没有这些条件时,可采用中和剂处理。

13、选矿废水中含有哪些浮选药剂,怎样处理?
     选矿废水具有水量大,悬浮物含量高,含有害物质种类较多的特点。其有害物质是重金属离子和选矿药剂。重金属离子有铜、锌、铅、镍、钡、镉以及砷和稀有元素等。在选矿过程中加入的浮选药剂有如下几类:(1)捕集剂.如黄药(RocssMe)、黑药[(RO)2PSSMe]、白药[CS(NHC6H5)2](2)抑制刑,如氰盐(KCNNaCN)、水玻璃(Na2SiO3)(3)起泡剂,如松节油、甲酚(C6H4CH30H)(4)活性刑,如硫酸铜(CuS04)、重金属盐类;(5)硫化剂,如硫化钠;(6)矿桨调节剂,如硫酸、石灰等。选矿废水主要通过尾矿坝可有效地去除废水中悬浮物,重金属和浮选药剂含量也可降低。如达不到排放要求时,应作进一步处理,常用的处理方法有:(1)去除重金属可采用石灰中和法和焙烧白云石吸附法;(2)主除浮选药剂可采用矿石吸附法、活性炭吸附法;(3)含氰废水可采用化学氧化法。

14、冶金废水可分为几类,其治理发展趋向是什么?
  
   冶金废水的主要特点是水量大、种类多、水质复杂多变。按废水来源和特点分类,主要有冷却水、酸洗废水、洗涤废水(除尘、煤气或烟气)、冲渣废水、炼焦废水以及由生产中凝结、分离或溢出的废水等。冶金废水治理发展的趋向是:(1)发展和采用不用水或少用水及无污染或少污染的新工艺、新技术,如用干法熄焦,炼焦煤预热,直接从焦炉煤气脱硫脱氰等;(2)发展综合利用技术,如从废水废气中回收有用物质和热能,减少物料燃料流失,(3)根据不同水质要求,综合平衡,串流使用,同时改进水质稳定措施,不断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4)发展适合冶金废水特点的新的处理工艺和技术,如用磁法处理钢铁废水.具有效率高,占地少,操作管理方便等优点。

 

2008年10月

化粪池

最早的化粪池起源于19世纪的欧洲,距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化粪池就是流经池子的污水与沉淀污泥直接接触,有机固体藉厌氧细菌作用分解的一种沉淀池。最初化粪池作为一种避免管道发生堵塞而设置的截粪设施,在截留、沉淀污水中的大颗粒杂质、防止污水管道堵塞、减小管道埋深、保护环境上起着积极作用。在我国,化粪池是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配套生活设施,几乎每一个建筑物都设有相应的化粪池设施。

  砖混化粪池由于设计施工、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诸多问题,致使95%以上的化粪池使用1-2年后开始严重渗漏,由于不被人重视,化粪池渗漏问题严重污染了地下饮用水源和城市地下供水管道,更为严重者造成建筑物不同程度倾斜。另外,传统砖混化粪池由于缺乏技术含量,处理水质差,排出污水严重超标,大大增加了污水处理厂的工作负荷,在无市政管网的少数地区将传统化粪池处理后的污水直接排入河湖, 给周边河湖水环境带来严重破坏。传统化粪池由于技术含量低,腐化功能差,清掏周期短,如果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还会出现沼气中毒、爆炸等不安全隐患。

 

化粪池原理

三格化粪池由相联的三个池子组成,中间由过粪管联通,主要是利用厌氧发酵、中层过粪和寄生虫卵比重大于一般混合液比重而易于沉淀的原理,粪便在池内经过 30天以上的发酵分解,中层粪液依次由1池流至3池,以达到沉淀或杀灭粪便中寄生虫卵和肠道致病菌的目的,第3池粪液成为优质化肥。
  新鲜粪便由进粪口进入第一池,池内粪便开始发酵分解、因比重不同粪液可自然分为三层,上层为糊状粪皮,下层为块状或颗状粪渣,中层为比较澄清的粪液。在上层粪皮和下层粪渣中含细菌和寄生虫卵最多,中层含虫卵最少,初步发酵的中层粪液经过粪管溢流至第二池,而将大部分未经充分发酵的粪皮和粪渣阻留在第一池内继续发酵。流入第二池的粪液进一步发酵分解,虫卵继续下沉,病原体逐渐死亡,粪液得到进一步无害化,产生的粪皮和粪厚度比第一池显著减少。流入第三池的粪液一般已经腐熟,其中病菌和寄生虫卵已基本杀灭。第三池功能主要起储存已基本无害化的粪液作用。


工作原理:
A
沉淀
沉淀时间 24小时
污染物(SS)去除率 50~60%
B
污泥厌氧消化

停留时间 3个月~半年
有机物(BOD5)去除率 20%左右
C
污泥脱水熟化
化粪池的规格
材料及设置方法:埋地砖砌或钢筋混凝土水池
外观:多为矩形,内部分格,进出水口各有3个方向可选
规格:按容积由小到大分多种规格,详见国标图

 

化粪池分格计算。当采用三格化粪池时,其第一格的容积 为总容积的60%,第二格和第三格各为有效总容积的20%。  
  化粪池新增加了通气管,将化粪池中的废气排入空气中, 管径为DN100。由于建筑物密集,本图集增加了钢筋混凝土沉井 式化粪池。

  钢筋混凝土化粪池结构计算、均按建设部新颁布的有关结 构规范执行。其中主要应用规范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2)《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 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以及《给水排水 工程钢筋混凝土沉井结构设计规程》(CECSl372002)

  化粪池有效容积,当单池双格时,有效容积为2469 12m3。当单池三格时,有效容积为1620304075100m3。当 双池三格时,有效容积为75100m3
  沉井式化粪池有效容积,当单池双格时,有效容积为612m 3,当单池三格时,有效容积为2030m3

  化粪池分无覆土和有覆土两种情况,当有效容积为250m3 及沉井式化粪池有效容积为630m3,按无覆土和有覆土两种情 况设计。当有效容积为75100m3时,单池、双池均按有覆土设 计。
  化粪池顶面不过车时的活荷载标准值为10kn/m2,当顶面可过 汽车时,其活荷载为汽车-超20级重车。

  化粪池选用双层井盖,其国家标淮设计图集号为02S5012 双层井盖》或选用图号为S50112《单层、双层井盖及踏步》 国家标准设计图集。